2018年1月,经党中央批准,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房峰辉因涉嫌行贿、受贿犯罪,已被移送军事检察机关依法处理。2018年10月16日,中共中央决定给予房峰辉开除党籍处分,将房峰辉涉嫌严重违法犯罪案移送审查起诉。2019年2月20日,军事法院决定对房峰辉执行无期徒刑。
目录
1 涉案人物
2 移送检察机关
3 开除党籍
4 无期徒刑
5 参考
涉案人物
房峰辉,男,汉族,1951年4月生,陕西咸阳彬县人,军事学院基本系毕业,大专学历,中央军委原委员、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原参谋长。
移送检察机关
2018年1月9日,根据新华社消息,日前,经党中央批准,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房峰辉(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原委员、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原参谋长)因涉嫌行贿、受贿犯罪,被移送军事检察机关依法处理。[1]
开除党籍
2018年10月16日,中共中央决定给予房峰辉开除党籍处分,将房峰辉涉嫌严重违法犯罪案移送审查起诉。此前,经中共中央批准,中央军委对中央军委原委员、军委联合参谋部原参谋长房峰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审查。经查,房峰辉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、中央八项规定和军委十项规定精神、组织纪律,涉嫌行贿、受贿、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,情节极为严重,数额特别巨大,影响极其恶劣。房峰辉对党不忠诚不老实,搞两面派做两面人,政治上蜕变、经济上贪婪,严重损害党的事业和军队形象,经中央军委研究并报党中央批准,决定给予房峰辉开除党籍处分。军事检察机关对房峰辉案侦查终结,移送审查起诉。中央军委已决定给予房峰辉开除军籍处分,取消其上将军衔。[2]
无期徒刑
2019年2月20日,军事法院依法对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原参谋长房峰辉受贿、行贿、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进行了宣判,认定房峰辉犯受贿罪、行贿罪、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,数罪并罚,决定执行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,追缴的赃款赃物上缴国库。[3]
参考
↑ 房峰辉涉嫌行贿、受贿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军事检察机关依法处理. 中国国防部, 2018年1月9日
↑ 中共中央决定给予房峰辉开除党籍处分 将房峰辉涉嫌严重违法犯罪案移送审查起诉. 新华网, 2018年10月16日
↑ 房峰辉被判处无期徒刑. 中国国防部, 2019年2月20日